工作要求:及时对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处理。
工作程序:
1.教务处调查事故原因,下发《青海大学教学事故拟处理通知书》;
2.院、系(部)上交处理意见及事故责任人书面情况说明;
3.教务处认定事故等级;
4.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撰写教学事故处理文件;
5.报领导审阅;
6.教务处下发处理决定。
注意事项:教学事故计入教师业务档案,在教务处、组织人事部备案,作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定等事宜的依据。
涉及部门:院、系(部)、事故责任人、组织人事部、教务处
关键词:教学事故
相关规章:《青海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