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经与省语委办协商,将组织开展青海省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培训考试工作,为明确培训规模,制定详实计划,现对培训考试工作进行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10-16日。
二、培训地点
根据培训规模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一)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研究和推广工作。
(二)各单位有志于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教学、科研或行政人员。
(三)参训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年龄在40岁以下。
(四)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五)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普通话语音;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能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实例分析;汉语拼音、听测能力的考核,普通话水平测试。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充分征询教师意见,于11月12日前将《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发至qhuyl@163.com。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亮 联系方式:5315595
附件: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