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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7]188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辐射带动作用,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的要求,将对第九批9名骨干教师进行中期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培养期内(2016年12月-2018年12月)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教师填写《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附件1)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准备支撑材料。

2.院系考核:各院、系对本单位骨干教师进行检查,填写《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附件2),形

成评价意见。

3.学校考核:学校将在2017年11月17日下午14:30于B区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会议,骨干教师进行个人工作汇报。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部)将《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qhuyl@163.com

2.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保存并建立骨干教师信息档案,并对骨干教师的优秀典型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引导广大教师学习看齐,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  亮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

2.青海大学省级骨干教师培养中期考核简表

3.青海大学第九批省级骨干教师名单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