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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青海大学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7]20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教学管理与改革,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管理队伍,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包括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干事等(优先考虑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干事)。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履行本职工作职责业绩突出,各部门反映良好;在落实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3.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有较强业务能力;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

4.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尊重教师,热爱学生,秉公办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做到优质服务,管理育人。

三、院、系(部)推荐候选人分配名额

医学院                  1名 附属医院        1名   

昆仑学院                1名 继续教育学院    1名

财经学院                1名 农牧学院        1名                 

化工学院                1名 机械工程学院    1名             

土木工程学院            1名 水利电力学院    1名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1名 藏医学院        1名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1名

计算机系                1名 地质系          1名                   

基础部                  1名 体育部          1名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1名 教务处          1名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

各院、系(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本单位人选,要求在本部门内部进行民主考核推荐。

2.评选考核

学校组织召开考核会议,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审定。

3.表彰奖励

2017年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各院、系(部)将《青海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附件)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4日前交至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

联系人:陈秀明           联系电话:0971-5312587

 

 

附件:青海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表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