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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0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将在2018年3月5~1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考安排

1.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考场人数、考生名单、监考老师在开学前另行通知。(注:公共课补考,请老师认真履行教室借用审批手续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年级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2016

大学英语

3月10日8:30—10:30

2016

大学英语(医学院)

3月10日8:30—10:30

2017

大学英语

3月10日11:30—13:30

2017

大学英语(医学院)

3月10日11:30—13:30

2016

线性代数I、V

3月10日14:30—16:30

2017

高等数学I、II、III、V、Ⅵ

3月10日14:30—16:30

2017

高等数学I、II、III、V、Ⅵ(医学院)

3月10日14:30—16:30

201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III、IV、V

3月11日8:30—10:30

2017

计算机应用基础及程序设计(C)(机考)

3月11日8:30—10:30

2016

大学物理Ⅰ(二)、IV(二)

3月11日11:30—13:30

2017

大学物理III(医学院)

3月11日11:30—13:30

2016

大学物理实验I(二)、IV(二)

3月11日14:30—16:30

2017

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

3月11日14:30—16:30

2017

计算机应用基础(机考)

(医学院)

3月11日14:30—16:30

2.其他课程

其他课程的补考由各院、系于2018年3月11日前自行组织安排,并将补考安排(课程名称、地点、人数、考生名单)于2018年3月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届时将安排巡视人员检查补考组织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组织任课教师、班主任、监考人员、补考学生认真学习《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及《青海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考纪考风宣传工作,并做好本单位考试巡视工作;

2.组织补考的单位要认真履行教室借用审批手续,不得私自调换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的,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青海大学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专业课补考安排表模板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