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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创新学术报告(讲座)学分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4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贯彻《青海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免修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学校将对本科生参加2016-2017、2017-2018学年举办的学术报告(讲座)进行学分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原则

以学生“学术报告记录卡”及记录次数折算学分。每张“学术报告记录卡”按照0.2学分计算,累计5张达1学分及以上者给予认定,计入相应创新学术报告(讲座)学分。

二、核定程序

1.学生本人完善“学术报告记录卡”中相关信息,听取5次(或5的整数倍)报告,累计达1学分及以上者,方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教学管理部根据“学术报告记录卡”核算次数,填报《2018年学术报告(讲座)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6日将《2018年学术报告(讲座)学分认定汇总表》及“学术报告记录卡”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

3.教务处对学分进行认定,并记入学生成绩。

联系电话:5315595        联系人:尹亮

    

 

附件:创新学术报告(讲座)学分认定汇总表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