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8]38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规定,按照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2018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注: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资助方式
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学校承担其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进修费。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系(部)积极开展推荐工作,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8年9月—2019年7月),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和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2018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
(三) 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建议优先选择对口支援高校,并选择带“*”的导师。若选择不带“*”的导师,可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申报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经学校同意,可直接与接受学校的管理部门联系咨询,按对方要求提交材料。
(四)导师、高校联系方式及收费标准等事宜请登录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查询。
(五)请各院、系(部)于4月8日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将电子版发至 willbe1992@qq.com。
联系人:代吴斌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2018年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