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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93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宝钢优秀教师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教学院、系(部)限报1人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编教师;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选原则及程序

  1.推选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及成效。侧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

  2.请各单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23日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将电子版发至413681607@qq.com。

  联系人:王虹   联系方式:5315595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