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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15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研[2017]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精神,落实2018年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加快一流学科和一流本科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培育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五年。力争建设30个校级一流专业、15个省级一流专业,申报3-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形成国家、省、校三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

  二、遴选与建设原则

  (一)遴选原则

  坚持分层分类、合理布局。服务于国家、青海省发展战略,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或战略新兴专业进行建设。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和入选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

  (二)建设原则

  坚持特色发展,辐射带动。通过建设一流专业,辐射带动相

  近专业,引导学校主动整合资源,优化专业结构,进一步凸显优势特色,显著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建设内容

  对遴选出的一流本科专业,各单位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在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一)找准专业定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培养目标和要求,打造与专业目标相适应的培养体系,关注学生特点和个性差异,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探索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研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改革,培养优秀人才。

  (二)加强教学团队建设,造就高水平师资队伍

  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团队传帮带作用,优化专业教师结构;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组建教学团队;推进专业教研室建设,鼓励教师在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三)强化实践教学,打造实验实践教学平台

  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体系,融合共享实验实践资源,加强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促进培养与需求对接、科研与教学互动。

  (四)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构建质量高、特色强的课程体系,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质量;推进课堂教学与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强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

  (五)坚持协同共进,拓展社会服务领域

  鼓励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实现专业的交叉融合和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二)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三)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五、建设经费

  每个一流专业建设周期为五年,学校年均总投入200-300万元,每个专业年均资助额度为15-30万,学校根据专业建设需求进行滚动支持。2018年资金总额220万元,各申报立项专业需年底完成全部资金的支出。

  六、绩效管理

  学校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项目年度检查制度和验收评估制度。根据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滚动支持。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项目,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依据一流本科专业重点建设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青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推荐申报。2018年9月14日前,将《青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结合学校、专业办学定位和工作实际,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做好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特别要注重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保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取得预期效益。

  

  

  附件:

      1.青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指标体系

      2.青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