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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16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计划》的要求,2018年度对原公共基础课建设项目、分类课程建设项目、专业核心课建设项目进行整合,按照分类立项资助的形式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方式

  立项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其中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按照申报评审立项的方式进行:公共基础课根据《青海大学2018年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计划》要求,以签订《青海大学公共基础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的方式进行(附件1)。

  二、建设类别和要求

  (一)精品课程

  1.经费:每门课程建设经费5万元;

  2.目标:对已完成一、二、三类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的课程,进行再投入再建设,使之成为学校的一流特色课程。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附件2)为标准,精品课程建设所有核心指标需达到A级,且总得分不低于95分;

  3.申报条件:已完成一类课程建设。

  (二)一类课程

  1.经费:每门课程建设经费4万元;

  2.目标:经建设后在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成为全校优质示范性课程。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为标准,一类课程建设所有核心指标需达到A级,且总得分不低于85分;

  3.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职称;

  (2)须在二类课程建设完成的基础上申报,在二类课程验收中评定优秀课程优先立项,已建设完成的一类课程不予申报。

  (三)二类课程

  1.经费:每门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

  2.目标:围绕课程建设核心指标重点建设,同时兼顾课程整体水平提高,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为标准,二类课程建设所有核心指标需达到A级;

  3.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须在三类课程建设完成的基础上申报,在三类课程验收中评定优秀课程优先立项,已建设完成的二类课程不予申报;

  (3)已建设完成的2017年“专业核心课建设项目”可直接申报二类课程,如“专业核心课建设项目”已经过一、二、三类建设,则需向高一类别申报。

  (四)三类课程

  1.经费:每门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

  2.目标: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奠定课程建设基础。以《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为标准,三类课程建设至少有4项核心指标需达到A级;

  3.申报条件:

  (1)课程需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主持或参与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3)已有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等材料,有网络互动教学;

  (4)已立项建设完成的三类课程不予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遴选、推荐课程,以教研室为主体,确定重点建设的课程及负责人,学校鼓励相近专业组成课程组联合申报,申报课程需填写《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2.各院、系(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于9月17日前将《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并将电子版发至qhuyl@163.com;

  3.立项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四、检查验收

  公共基础课建设周期为一年,其他课程建设周期为二年,学校将根据《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课程指标体系和合同执行情况,以随机听课、专题汇报、师生座谈、网络评教等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对建设成效不显著,工作推进缓慢的课程予以撤销项目,对有显著阶段成效且经费不足的项目,可追加经费。

  五、经费管理

  课程经费管理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对经费额度、用途进行变更的课程,需由课程组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附件:

      1.青海大学公共基础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2.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

      3.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青海大学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