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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海大学2018年度教材建设基金立项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59号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教师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和教学理念编写高质量教材,更好的把教材建设与教育创新、教材建设与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与实践性教学、教材建设与教师队伍建设融为一体,推动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根据《青海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青海大学自编教材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支持符合青海大学教学需要、反映学科新成果、结构合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较好地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及优秀成果,与现用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立项。

  二、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方针政策,运用科学的观点阐述课程的基本规律;

  2.有讲义并使用两年以上,内容符合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反映本课程最新理论和知识,效果良好,有特色、有新意、富有启发性,教学急需的教材;

  3.必须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的必修、选修课及网络课程,教材对应的课程原则上在我校开设三年以上;

  4.文字叙述准确、逻辑严密、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符合国家规范。

  三、申报主编应具备的条件、职责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教材的第一主编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主编须承担提出编写思想、编写提纲、统稿、定稿等涉及教材质量和特色等有关任务。

  2.已经获批教材立项但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评审程序

  1. 经学院推荐,申报人须填写《青海大学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讲义(课件)等材料于11月5日前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立项项目。

  五、建设期限及经费

  1.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教材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出版。印刷时须在扉页左上角处标注“青海大学教材建设项目(2018年资助)”字样。

  2.经批准立项者由学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联系人:周宜   电话:5311518

  

  

  附件:青海大学教师编写教材(讲义)申报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