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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立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8]189号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准备工作,验收评审时间定于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验收评审内容

  1.课程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课程建设成果及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2.各项目负责人对课程建设情况及成果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自评报告包括建设目标、实施情况、经费使用、取得成果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建设计划等。

  (二)验收评审材料

  1.课程建设项目自评报告(一式九份)。

  2.有关课程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如多媒体教学课件光盘、获奖情况、新编教材,课程大纲、教案、以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一式一份)。

  3.《青海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九份,装订在自评报告末页)。

  (三)验收评审程序

  1.院、系(部、中心)初审:11月26日前由课程所在院、系(部、中心)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课程建设项目是否达到合同书中的建设要求。

  2.材料报送审核:11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等(用牛皮纸文件袋封装)送至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544381058@qq.com,支撑材料答辩当天携带至现场。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1)各课程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为7分钟,要求课题组成员全部参加,汇报顺序见《2016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顺序表》(附件2)。

  (2)专家组就课程建设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创新性等问题进行质询。

  (3)专家组参照《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附件3)进行评价。

  

  

  

  附件:

      1.2016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自评报告模板

      2.2016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顺序表

      3.青海大学课程建设评审指标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