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8]213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3年开始试点大类招生,为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制定《青海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