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8]21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1月2-11日进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巡视
成立考试巡视小组,负责考试组织、考风考纪、考场环境等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
组 长:王晓英
副组长:赵常丽 王 健 周印利 何 涛 赵 静
石锐明 田巧玲
成员及分工(见下表):
日期 |
组 长 |
综合楼、 基础部 教学楼 |
农牧学院教学楼、 医学院教学楼 |
财经学院 教学楼 |
1月2日 |
赵常丽 |
李 滢 祁生钧 |
康 明 丁 欣 |
任善英 齐 姗 |
1月3日 |
何 涛 |
李钊年 金福宝 |
赵启文 崔明鑫 |
刘志强 张玉安 |
1月4日 |
赵 静 |
司 杨 侯思懿 |
何梅青 康慧敏 |
刘海雄 张 鹏 |
1月7日 |
石锐明 |
冯彩莉 陆 萍 |
张得钧 李 萍 |
李 滢 祁生钧 |
1月8日 |
周印利 |
三智加 华 桑 |
刘志强 张玉安 |
康 明 丁 欣 |
1月9日 |
王 健 |
张得钧 李 萍 |
任善英 齐 姗 |
司 杨 侯思懿 |
1月10日 |
田巧玲 |
何梅青 康慧敏 |
刘海雄 张 鹏 |
冯彩莉 陆 萍 |
1月11日 |
何 涛 |
赵启文 崔明鑫 |
三智加 华 桑 |
李钊年 金福宝 |
二、考试安排
1.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医学院课程考试由医学院教学管理部安排,并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大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及电工电子学类课程的试卷领取和交送地点见下表,其他课程试卷在学生班级所在院(系)领取和交送。
课 程 |
试卷领取交送地点 |
大学英语类课程 |
基础部办公室(原化院楼) |
高等数学类课程 |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类课程 |
|
线性代数类课程 |
|
大学物理类课程 |
|
电工电子学类课程 |
水利电力学院教管部 |
力学类课程 |
土木工程学院教管部 |
化学类课程 |
盐湖大楼南面二楼教管部 |
画法几何学 |
机械工程学院教管部 |
计算机类课程 |
地质楼123办公室 |
联系人:马 中 陈 芳 联系电话:8562535
2.2019年1月2-15日进行成绩报送((1)请在校园网上使用IE浏览器登录成绩录入系统。成绩核对准确后再提交;(2)在录入成绩前均要进行每门课程录入系数的维护,录入系数时必须选择“成绩系数相加必须等于1”的按钮。)。
网址:http://mh.qhu.edu.cn/进入校内应用入口中的本科生服务(或青海大学首页机构设置教务处中的教师入口)。
联系人:许砚慧 联系电话:5315508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在12月28日前召开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监考人员参加的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组织学习《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做好学生考前考纪考风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2.学校巡视组人员要做到对每个考场的巡查,若发现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职要当面指出,并将有关情况报教务处;各院(系)要落实好本单位考试巡视工作。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果巡视人员发现学生作弊(违纪),监考教师必须做好确认工作。
4.考生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身份证者,必须持学院(系)出具的贴有本人近照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相关证明。
5.考试期间,后勤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考前半小时开门,并负责考场内卫生,务必保持考场内桌面、桌内、地面清洁。
附件: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