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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安排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9]25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2016、2017级学生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课程不及格重新学习安排如下:

  一、2015级课程重新学习安排

  2015级学生安排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和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及考核。因涉及到毕业资格审核,要求于2019年4月8日前完成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成绩录入,4月15日前完成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成绩录入。

  二、2016级、2017级课程重新学习安排

  2016级(包含2016级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第一次重新学习未及格需进行第二次重新学习的学生)、2017级参加重新学习的学生要在网上完成重新学习课程选课,具体事宜如下:

  1.选课时间:2019年3月14日—3月19日

  2.选课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

  3.选课地址:http://210.27.176.25:9094/

  4.特别说明:

  重新学习课程与本学期正常课程时间上有冲突的或因

  课余量限制无法完成选课的,可由学生本人向重新学习课程任课老师提出自修申请(附件2),或放弃本学期的重新学习顺延至下一学年相同时间完成重新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事课、实验课、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等课程不得申请自修。

  三.重新学习考试安排

  1.2016、2017级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所有重新学习课程(包括自修课程)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同课程的期末考试,学校不再单独安排重新学习课程考试。考试课程的内容及阅卷标准与参加期末考试班级的其他学生同等对待,若考试与本学期其他所修课程的考试时间有冲突,重新学习课程考试在冲突课程之后进行。

  2.2015级学生考试通过的成绩均以“60”分记载;2016、2017级学生考试通过的成绩以实际分数记载。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部)依据教务处下发的重新学习学生名单,采用网络传播、纸质版张贴等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及考试安排。通知授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授课、辅导、答疑工作。

  2.2016、2017级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包括办理自修申请),留级生认真核对自己的成绩,如有课程成绩未及格,但重新学习名单中没有其信息的,请务必来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进行核实登记。

  3.参加重新学习选课未成功学生需要办理自修申请,并征得任课老师及教务处的同意,否则终习成绩视为无效;自修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14日-19日(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地点:行政B区2楼201室(注册与学务科)。

  

  

  附件:

      1.选课手册

      2.青海大学重新学习课程自修申请表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