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9]89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促进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满足学生对不同专业的需求,根据《青海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青大校办字[2018]37号),2019年学校试行本科主辅修制,现将2019年本科辅修专业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开设专业及简介
1.招生专业: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
2.专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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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学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具有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基础会计(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含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或公司财务、公司金融)、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职业道德等。
所属学科:管理学
(2)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和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经济学基本理论功底扎实、品德优良、知识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了解中国国情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应用实践能力,能在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财政学、 会计学、经济思想史、中国经济史、当代中国经济。
所属学科:经济学
(3)金融学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经济理论基础和丰富金融专业知识,了解金融实践发展以及金融活动基本流程,能够分析金融活动、处理金融业务,具备一定创新能力,面向西部、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很好适应各类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相关金融业务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原理、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实务、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
所属学科:经济学
三、学习年限
标准学制为2年,实行学分制管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完成60学分(其中:课程教学5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0学分)。
四、修读要求
1.本科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须跨专业,且修读专业与主修专业所授学位不同;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申请须在规定的辅修年限内完成。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3.辅修各专业最低开班人数下限原则上为30人,学生报名后因人数达不到开班下限不予开班的,可申请转入其他辅修专业学习。
4.则上主修专业有不及格课程、有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五、教学安排
1.开班时间:2019年9月
2.教学时间:辅修专业各年级上课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教学周的晚上和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具体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开设院系在开课前一周通知学生。
六、学费缴纳
1.每学期按当期修读学分和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分80元)缴纳辅修学费。
2.交费时间:每学期初(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七、报名程序
1.学生报名: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学习《青海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学生填写《青海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报学生所在院系。
2.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学生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对本单位报名辅修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并填写《青海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统一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注册与学务科。
学生申请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8日
院系审核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
上报学校时间:2019年7月8日
3.学生录取:7月9日-7月16日教务处审批、录取、公布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培养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1-5312587
报名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971-5315508
附件:
1.青海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2.青海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3.青海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汇总表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