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9]168号
校内各单位:
领导干部听课是学校各级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据《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为切实落实三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
1.校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听课2-4门次;
2.各院系(部、中心)处级领导干部、教务管理岗位上的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听课5-6门次。
二、听课方式和范围
1.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活动集中安排在第8-13周进行。(10月14-11月22日)
2.请各位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听课任务。听课时间和地点请查询课程表(附件1),随机选择课程。
3.各院系(部、中心)领导干部重点听本单位教师的授课,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行选定听课对象。
三、听课要求
1.任课教师要欢迎各级领导干部听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听课者要尊重上课教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教学,关闭手机,保持课堂秩序。
2.听课领导着重了解、记录有关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条件)、教风、学风情况,师生对本课程教学及其他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及有关院系(部、中心)。
3.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后,要认真填写《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校级领导听课意见反馈表交校办公室秘书科汇总上交,各院系部领导听课意见反馈表交本单位教学秘书汇总上交),教务处汇总后进行通报。
附件:1.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青海大学课程表》
2.青海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意见反馈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