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1.院、系(部)教学秘书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维护好班级任务书,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审核确认后下发纸质版班级任务书,院、系(部)教学秘书进行二次核对确认;
2.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下发开课任务书,院、系(部)安排教学任务,教学秘书完成教学任务系统录入工作;
3.排课数据传到计划与管理科后,如确因不可预期的因素造成任务变更,院、系(部)内课程,由本院、系(部)向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提交申请,互开课程由开课院、系(部)向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提交申请,计划与管理科根据情况,完成排课数据变更。
注意事项:
各院、系(部)维护教学任务书时,务必做到仔细、认真,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导致排课结果无法正常运转。
涉及部门: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