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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2015]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实力提升的突破口,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条件和政策保障,大力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注重顶层设计,强化育人特色,坚持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速推进学分制建设,从2016级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现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的有机融合,建成全覆盖、分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四、主要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1、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协调创业与学习的关系;通过会议动员、政策宣讲等方式宣传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宣传部、各院系<部>)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2、积极实施国家制定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结合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使国家课程标准与行业标准相结合,知识标准与实践标准相融合;加强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完善年级制就业创业教育计划。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部>、团委、学生处)

3、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情况年度报告和本科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做好年度报告编写发布工作;开展在校学生就业意向跟踪调查分析、单位用人需求跟踪分析工作,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评估办、各院系)

4、继续加大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重点建设与我省生态环境、新型农牧业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预警、退出制度;探索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到2020年,形成与我省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5、深入实施“卓越计划”系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扩大实施范围;鼓励院系举办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验班;积极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行联合培养、订单培养模式,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校企共建实验室、专业、学院等,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协同育人新格局。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6、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积极挖掘学科专业群优势,整合资源,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体现专业互补性和教学综合性的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交叉培养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三)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7、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将学生创业实习实践融入课程实习和专业实习中,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增设4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部>、团委、学生处)

8、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资源,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逐年引进和建设一批MOOC、微课等创新创业精品开放课程,通过网络平台、手机终端开放共享;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双课堂”,充分利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院系<部>、团委、学生处)

9、鼓励各院系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我省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责任单位:各院系<部>、教务处)

10、深入实施课堂教育与考试制度综合改革项目,扩大试点范围;广泛开展小班化、分级教学、因材施教等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实行创新创业教育进课堂,鼓励教师把学术前沿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创新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向综合考核方式的转变,注重以学生知识应用、解决问题、实践探究、创新思维等为侧重点的开放性考核。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部>)

11、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基金,以立项建设方式重点支持、培育和推广一批创新创业教改项目及成果

    (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学生处)

    (四)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12、进一步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科技创新资源共享,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并将开放程度纳入对各类实验平台的考核评估;加强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室的建设,建立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

    (责任单位:实验室管理处、各院系<部>)

13、依托青海大学科技园,加大“创客空间”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设好青海大学创新大厦和大学生校园科技创业“一条街”;充分利用学校产学研基地、校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社会孵化器资源,拓展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社会支持平台;利用学校教师科研成果,与相关企业对接、合作,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的指导下转化为可供实施的创业项目。

    (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团委、科技处、各院系<部>)

14、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平台,对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生创业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继续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科研立项,扩大学生专业视野,增长专业水平,充分引导、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

    (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团委、科技处、各院系<部>)

15、指派专业教师扶持若干个条件成熟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积极改善创新创业硬件条件,由学生直接参与管理,内容包括产品研发、区域销售、内部管理、经营模式等,给学生搭建实战的平台和制作的空间,实现从创新走向创业,从创新教育到创业教育的延伸。
    (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团委、各院系<部>)

16、制定青海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办法,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开展创业调研、创业校友访问、创业团队孵化等各种创业实践类活动,通过活动推动学生的创业实践。

(责任单位:团委、大学科技园、校友办公室、各院系)

17、制定出台《青海大学创新创业引导资金申请及管理办法》,明确创新创业引导、支持方向和方式,确定支持对象,有效使用引导资金;进一步宣传创客空间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创客空间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大学科技园、团委)

18、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通过座谈、专家讲座、联系专业教师等多种形式给予学生帮助和指导,并开设KAB、SIYB等短期培训班,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
    (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各院系<部>)

19、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以赛带训,以赛促学”,全面增强创业教育的实践性。

(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各院系<部>)

(五)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20、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出台《青海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课程免修实施暂行办法》,将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部>)

21、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部>)
    22、实施创新创业弹性学制,修订《青海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加速推进“学分制”建设,鼓励工学兼修,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院系)

23、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专门用于表彰和奖励创新创业的优秀大学生,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适当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大学生。

(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六)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24、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堂教学,充分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进课堂;强化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意识,通过内培外引,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实践课和创业导师;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以院系为基础、教师为引领的师生广泛参与的创新创业团队,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水平较高的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完善创新创业导师库。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团委、教务处、各院系<部>)

25、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培训,把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落实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制度;加强对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逐步将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之中。

(责任单位:教务处、组织人事部、团委、各院系)

(七)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26、学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科,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负责指导、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的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部、团委、教务处)

27、落实大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大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制定覆盖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积极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通过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用人单位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能力和素质

(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教务处)

28、在门户网站建立专门的创新创业信息服务栏目,提供创新创业咨询、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宣传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29、成立由校领导和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以及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青海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提出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政策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筹措资金,部署检查督办工作任务等。

(二)资金保障

30、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课外科研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鼓励教师兼职担任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对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工作,列为教学计划中课程组成部分,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相应待遇。

(三)制度保障

31、完善创新创业制度。出台完善制定出台《青海大学学生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青海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青海大学教师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长效机制。

32争取各级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创新创业教育的现有资源,积极申报其他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与地方有关单位开展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机结合,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与外部支持,并逐步形成学校与地方互动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33、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督查、通报和考评激励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严格考核;将学生创新创业情况纳入学校对院系(部)进行工作考核的范畴;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各院系、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估。

(四)宣传保障

34、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