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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智慧教室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智慧教室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师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智慧教室包括智慧大厦的多屏研讨、网络互动、多视窗互动、手机互动、智能AI互动、远程互动和高清录播教室以及学校其他楼宇智慧教室。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三条 原则上以基于各级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信息化教学、课堂分组讨论及有充分互动要求的课程为主,优先支持基于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使用。

第四条 教师有教学过程录播和课程资源制作需求的课程。

第三章 使用要求

第五条 初次申请使用智慧教室的教师,需要参加教室资源管理中心举办的相关培训,对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和未参加培训的教师,不批准使用智慧教室。

第六条 各部门(学院)、教师应于每学期末提出使用申请,经审批通过后于下学期开始使用。临时使用智慧教室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教室资源管理中心预约,以便协调安排教室。

第七条 授课教师应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课前需熟悉教学设备,避免因设备原因等影响正常教学。

第八条 授课教师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说明,不得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系统软件,不得更改设备参数;保持室内墙面、地面整洁,不得随意在墙面铺订和粘贴其他材料;课后要及时将桌椅归位,关闭各类电子设备。

第九条 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安装特殊教学软件的教师,在每个学期初与教室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由教室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配合安装。

第十条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与教室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第十一条 要爱护教室内的各类设备,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智慧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信息化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智慧教室除上课时段外,其他时间关闭。课前、课后由教室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打开或关闭教室。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每日检查所有教室门窗是否正常关闭,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第十五条 教室内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设备维修由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指定人员负责,维修后及时填写《智慧教室维护维修情况登记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其余要求按照《青海大学教室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青海大学智慧教室使用申请表

      2.青海大学智慧教室维修情况记录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