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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函〔2024〕6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聚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分类提供教师学习内容。整体课程安排如下:

1.围绕教育家精神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针对教师常见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从日常保健、积极心理学等角度,为教师提供各类可操作性强的知识和技巧,关爱教师身心发展,提升从教幸福感。

3.课程围绕深化“四新”建设工作实践,以黄大年团队精神为指引,通过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和新医科团队的教学、科研、育人和创新等方面的经验与案例介绍,展示了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大先生”,育德才兼备、顶天立地、至诚报国的高素质人才的工作方法举措。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4/)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具体方式请参考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

本专题为教师提供3门课程,每门课程提供多个学习资源,教师可以按需选学。平台为每位教师建立个人空间,呈现选学课程资源、学习进度等信息。教师可登录学习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3月31日,完整学习所选视频后,可获得该视频对应的认定学时。每门课程最多获得2个认定学时,获得6个认定学时,平台将为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获得6个认定学时后,教师可继续学习,平台将继续记录教师的学习时长。自2024年3月1日起,电子学习证书开放下载。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把寒假研修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加。

(二)做好过程管理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发现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推动经验交流,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研修总结

各单位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及学习心得,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078273244@qq.com。

(四)参训教师名单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5日前将2024年寒假教师研修计划参训教师信息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及实验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发送至邮箱:3078273244@qq.com,教务处将组织核查。

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方式:3078273244(QQ)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