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7]167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课堂教学和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分阶段检验教与学的效果,引导教师注重过程性评价,学生关注学习过程,以考促学、以考促教,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校将组织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校内有学生的教学院系,每个班级(不含2017级学生)需安排2门课程组织期中考试,考试课程包括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二、考试时间
10月25日-11月1日
三、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类课程可安排在线考试。
四、成绩记载
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要求期中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学校将根据本次期中考试的组织情况,探索今后期中考试制度化、规范化。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期中考试需严格按照《青海大学课程考试有关规定》、《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青海大学试卷命题、审批、批改及管理规范》执行。
2.专业课考试可随堂安排,时长为2节课(教师可调整教学进度),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院系教师担任(含1名任课教师);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教师担任。
3.考试要求单人单桌,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10月19日前将《青海大学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计划表》(附件)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实践教学科形成《青海大学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并下发各教学单位。
4.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进行考场巡视,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5.考试结束后,校督导室组织查阅、分析本次期中考试所有试卷,并进行通报。
请各教学单位充分重视本次期中考试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授课教师和学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好本单位课程考试工作。
六、联系方式
实践教学科: 陈 芳 0971-8562535
计划与管理科:魏 莲 0971-5312587
附件:青海大学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计划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