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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7]169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二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织

1.成立四个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负责现场检查工作。

组  长:赵之重

副组长:赵常丽 

成  员:王  健  张发斌  赵  静  石锐明  田巧玲 

陈  松  周印利  张爱华  郭峻岭  雷  风

姜玉波  陈秀明  张  禾  冯  强  王  虹

组长

成员

负责单位

赵常丽

赵  静 

张爱华

陈秀明

财经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计算机系

王  健

石锐明 

郭峻岭 

王  虹

医学院  

藏医学院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基础部

陈  松

田巧玲

雷  风

冯  强

农牧学院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部

周印利

张发斌 

姜玉波   

张  禾 

化工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电力学院

地质系

2.各院、系(部)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包括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计划、教案卡等)完备情况;教学进度实施及授课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情况;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

2.院、系(部)处级领导干部听课。依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校、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各院、系(部)需提供听课记录支撑材料。

3.教师教风和学生学风。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及补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教研室活动。检查各教研室,尤其是立项建设标准化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教研室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教研活动组织及效果、青年教师参加在线课程培训情况等。

凡在检查期间出现问题,达到教学事故认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中,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重点检查

1.学籍管理

根据《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各教学单位工作布置、预警通知书发放、预警学生谈话、学业预警资料整理汇总等情况;2017学年留级学生到班和学习情况等。

2.传帮带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入职青年教师“传帮带”考核暨制定2017年入职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2016年新入职教师传帮带开展情况、2017年传帮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3.期中考试

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各教学单位期中考试组织与落实情况。

4.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检查中央财政、省财政立项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进情况,主要项目包括: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分类课程建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课堂教学与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公共素质类选修课程建设、学科专业竞赛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通过现场集中检查、召开师生座谈会、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课堂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特色。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月16日~11月3日)为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请于11月3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各类自查材料(附件1-4)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电子版发至cxm2587@126.com

2.第十二周(11月6日~11月10日)为学校现场检查阶段。

3.第十三周召开通报会,各单位、各教学检查小组向学校汇报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教务处进行总结。

 

 

附件:

1.青海大学期中教学检查表(自查用)

2.青海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自查用)

3.青海大学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

4.青海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017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