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9]62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和《青海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青大校教字[2018]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审核评估整改和青海省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面向全校开展“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条件与范围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吴岩司长在2018年11月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所作《建设中国“金课”》报告(附件1)有关“金课”必须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标准,全校所有具备“两性一度”的本科生课程均属于寻找“金课”范围。
二、工作程序
“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3-4月)
教务处通过网络、微信平台、海报等宣传载体,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单位“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活动实施方案,召开部门动员大会,传达活动目的、意义,明确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安排工作进程。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2019年5-11月)
(一)院系申报推荐阶段
根据学校活动主题和要求,各院系结合2019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课程安排,分别在2019年6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根据《青海大学“金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要求,将本单位评选出来的课程填报《青海大学“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活动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上报教务处。同时,教务处接受教师个人自主申报,申报时间及要求同上。
全年院系申报名额分配:
医学院3门 附属医院2门
财经学院3门 农牧学院3门
化工学院3门 水利电力学院2门
机械工程学院2门 土木工程学院2门
藏医学院2门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2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2门 地质工程系2门
计算机系2门 基础部3门
体育部2门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2门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1门
(二)学校评选阶段
学校成立评选专家工作组,春季学期(5-7月),秋季学期(10-12月),在《青海大学“金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评选基础上,采取现场听课、教学监控平台看课、教学文件查阅、学生访谈等多种形式全程参与“金课”评选活动;教务处分别在春秋两个学期面向推荐(申报)课程开展网络评教(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并总结分析相关数据。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12月)
(一)总结表彰
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活动成果及存在问题,2019年12月20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校教务处。学校在全面总结本学年“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授予入选课程及任课教师“青大金课”荣誉称号。
(二)示范观摩
对入选“青大金课”的课程及任课教师,学校将组织进行集体观摩,在全校范围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宣传推广
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评选出来的“青大金课”和任课教师进行广泛的宣传,树立典型,示范推动。
三、保障措施
1.对于入选校级“青大金课”课程及任课教师,在职称评定、教学名师等各级各类评优评奖、年终绩效考核和赴国内外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青海大学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入选课程,将作为学校推荐至教育部“一流课程”评选候选申报课程。
3.示范观摩阶段,入选课程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按3倍核算。鼓励各院系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保障措施,确保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把本次活动与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与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工作小组,科学合理设计本单位活动整体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狠抓落实。各单位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组成课程评价专家组,深入教学一线听看课,在课堂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教师改进提升。在课堂上评价课程,提高课程评价真实性。
3.其他要求。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年度工作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提交教务处计划与管理科。
联系人:陈秀明 联系电话:0971-5312587
邮 箱:544381058@qq.com
附件:
1.教育部高教司吴岩司长《建设中国“金课”》报告
2.青海大学“金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3.青海大学“回归课堂 寻找金课”活动推荐课程汇总表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