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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青大教处字[2019]94号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立项范围

  项目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我校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申报人员可参考《2019年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也可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选题。

  2.经费资助

  学校根据项目类型、研究内容及研究周期,给予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申报教师填写《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形成经费支出计划,立项项目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3.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3年(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时间开始计算)。凡立项项目要求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一律不予延期,确需延长研究时间的,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二、申报要求及管理

  1.申报条件

  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项目立项优先考虑在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凡校级教研项目未结题的教师不予申报。

  2.申报数额

  以下名额为申报数额下限,申报项目数无上限要求。

单位

项目数

单位

项目数

医学院

5项

财经学院

5项

农牧学院

5项

化工学院

5项

机械工程学院

3项

土木工程学院

3项

水利电力学院

3项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3项

附属医院

3项

藏医学院

3项

地质工程系

3项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系

3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

3项

基础部

3项

体育部

2项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

1项

新能源光伏产业研究中心

1项

  

  

  

  注:职能处室及图书馆等教辅单位无项目数限制。

  3.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按照合同书要求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项目验收时,应至少有1篇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若在核心刊物发表相关教研论文,可免予结项答辩。

  三、申报程序

  1.材料报送

  申报教师报送《申报书》(附件2)(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各学院、系(部)在《申报书》上填写单位意见并盖章;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填报《2019年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A4纸打印一式1份),于2019年6月28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科。

  2.项目评审

  通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汇报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立项。

  联系人:王虹   E-mail:413681607@qq.com

  联系电话:5315595

  

  

  附件:

      1.2019年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2019年青海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