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教处字[2019]208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表彰和鼓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建立教学激励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青海大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教学成果类、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类、教师类和教材建设类项目均可申报。
2.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取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青海大学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并附成果证书复印件一份。
2.院、系(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及盖章后,统一填报《青海大学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师资培训与研究科。
联系人:王虹 联系方式:5315595
附件:1.青海大学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表
2.青海大学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
2019年12月20日